創為律師在瀏覽新聞時,有一條貴州“釘子戶”的新聞吸引了創為律師的注意。據新聞報道稱,貴州有一立交橋下有一個“釘子戶”,對交通形成了一定的阻礙,可究其原因到底是因為什么呢?
我們都知道,“釘子戶”形成的根本原因就是
拆遷補償無法達成一致,
拆遷補償不合理,拆遷戶就無法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那拆遷補償到底怎么算才是合理補償?想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得知道拆遷補償到底包括哪些內容。
以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為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從中我們可以明確得知房屋征收主要補償內容有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搬遷和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費、補助費以及獎勵費。具體到每一項補償內容也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一、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要知道自己的房子能夠拿到多少補償款,得先由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另外,每平米給多少補償,這個補償標準也不能低于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搬遷和臨時安置費
房子面臨拆遷,隨之而來的就是全家搬遷,那么搬遷費就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門來支付。如果有的拆遷戶選擇產權調換這種補償方式,在住進新房子之前,房屋征收部門會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三、停產停業損失費
這個補償費主要是針對經營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門會根據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等因素確定到底給多少補償,具體如何補償則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
四、補助費和獎勵費
針對這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拆遷戶都能拿到補助和獎勵。拆遷戶如果按期搬遷,可能會拿到獎勵費,如果不按期搬遷,那就無法拿到獎勵費。
至于補助費,一般是針對生活困難、重大疾病或者住房困難家庭這些情況比較特殊的情況進行補助。
所以說,房屋拆遷補償都是在法律法規以及拆遷政策的規定下進行合理的補償,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的補償標準,拆遷戶一定要提前對此有所了解。拆遷方如果不按現成的政策來,隨意補償或者給的補償太低,拆遷戶一定及時聯系創為律師,咨詢解決方法,以免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